開曼政府於2017年4月通過各項立法,並將於2017年7月份開放使用「最終受益人平台(Centralised Platform)」,此資訊是以最終受益人表格方式建立,未來將由公司提供最終受益人資訊給開曼註冊代理人,並於開曼註冊處建立及維護最終受益人名冊,說明如下:
1. 最終受益人搜索平台之施行:
所有開曼註冊代理人須於2017年6月30日前,依法採取必要步驟及準備全面實施最終受益人搜索平台。
2. 最終受益人之認定標準:
(1) 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超過25%以上之股權;
(2) 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超過25%以上之表決權;
(3) 個人直接或間接具有任命或解除董事會之權力;
(4) 個人直接或間接具有公司重大影響力或控制權,此個人不僅限於是董事或專業顧問或管理人員;
(5) 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合法的行使權利,此個人不僅限於是董事或專業顧問或管理人員,例如: 信託的受託人。
3. 最終受益人名冊應包含以下資訊:
(1) 姓名(全名);
(2) 居住地址;(如有不同,應根據法定通知的地址)
(3) 出生日期;
(4) 護照資訊;(如:護照號碼/護照發行國/護照發行日期及有效日期)
(5) 就任及辭任日期。
4. 最終受益人名冊的資訊搜索平台:
該平台是以上載方式登入最終受益人資料,所有資料將被高度保護並儲存於一個完全離線且沒有與任何金融機構相連結的「氣隙平台(Offline Air-Gapped Platform)」,將能有效防禦遠端駭客侵擾且具有高度安全性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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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最終受益人資訊不公開查閱:
該資料必須經由開曼政府驗證申請調查的原因/目的後,才會由開曼政府提供所需資料查詢。任何國家其官方或非官方系統無法直接存取此平台登載的資訊,即便是英國當局也必須寄發一份信息請求的書面通知給開曼的警察總部財務犯罪組,並由該組織判定為刑事犯罪案件後,才會提供資料給英國政府。
6. 歸檔最終受益人名冊至開曼註冊處:
開曼註冊代理人將以目前所記錄的最終受益人訊息於2017年6月30日前準備及登入此平台,暫不需要公司提交任何資訊。
相關法令訊息請連結以下政府網站或可參考附件之”公司指導準則(Summary Guidance for Companies and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http://www.caymanfinance.gov.ky/portal/page/portal/pruhome
日期: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