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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海外盈利無需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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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海外盈利無需交稅

 

香港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是自由貿易港,稅務範圍狹窄,主要有物業、利得、薪俸三種稅,且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低稅率的地方。目前只有16.5%的利得稅。利得稅其實是指任何人士包括法團,合夥業務,受託人或團體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者業務而獲得於香港或産生自香港的盈利均須納稅。同時法律也明文規定,如果公司的盈利不是來自於香港或産生自香港,香港政府是無權對此盈利徵收利得稅。

但是很多人誤解以爲自己的業務不是在香港發生,所以就不用交稅,從而連核數師報告都不做,其實這是完全違反公司法的。一間香港有限公司,無論你在世界任何地方做生意,無論你有沒有盈利,都需要每一年做一份核數師報告向稅務局作出交待,交待完之後如果你的盈利確實是境外所得,無論你的盈利是多少,香港稅務局都無權向你徵收利得稅。相反,如果你沒有向稅務局交待,就是一種瞞稅的行爲,是刑事罪。其實,核數師報告的用途除了是向稅務局交待之外,更加是一個合法的證據證明股東的財富是合法得來。再者,如果將來要融資、借貸,核數師報告也是一份最主要的證據向你的融資物件說明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

如果你認爲你的香港公司的盈利是境外所得,就可以委託我們在做完核數師報告之後向稅務局去做申索,一旦成功,就可以免交利得稅。但所有證明海外利得的單據,憑證,賬簿等資料,都是事前根據每一筆運作準備好的,不是事後去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