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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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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司常見問題與答案

 

 

1.成立香港有限公司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最少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一位以上五十位以下年滿18周歲無限國籍的股東或董事;

二、提供位於香港的商業註冊地址;

三、一個由香港有限公司或香港永久性居民擔任的法定註冊秘書。

 

 

2 現在成立一間香港有限公司在人數上有什麽變化?

:以前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最少要有兩個股東和董事,而在2004年2月13日實施了一條新的有限公司法例,就是一個股東和董事就可以開一間香港有限公司了,但同一個體不能做董事兼秘書。

 

 

3.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董事身份是否有國籍限制?

:股東、董事身份無國籍限制,股東、董事的身份也可以是法人團體,可以是其他國家的有限公司或者是香港有限公司或者是一個合法團體來擔任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

 

 

4.成立一間香港有公司需要多少時間?

:6個工作日可完成。將有關文件遞送到公司註冊處後,6個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註冊證書,即獲得公司出世紙。然後只需要2個工作日到商業登記處領取營業執照便可正式運作。

 

 

5.一間香港有限公司每年有哪些基本管理?

:一間香港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受到兩個部門管轄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每年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年報,同時繳交 HKD$ 105的登記費用。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稅務局申報稅項,其責任由董事負責,如在指定時間內公司必須要提交核數師報告、報稅表及公司雇員的薪金申報表,同時更換商業登記證.

 

 

6. 父子、夫妻等特殊關係的兩個人可否一起開一間香港有限公司?

:根據香港公司法的規定,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和董事是沒有任何身份或國籍限制的,只需年滿18周歲即可。

 

 

7.香港有限公司的命名有什麽限制嗎?

:香港有限公司的命名較自由,一般只要不重復就可以使用,僅有個別的詞語在用作公司名稱時,政府會有管制,或收取一定的費用。香港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投資、協會、中心、基金會、研究所等字眼;公司名稱前面還可以加上自己喜歡的地名,如:法國、美國、義大利、日本、香港、上海等,也可以用自己的姓名和家鄉名稱冠在公司名上,完全體現個性化。但由於香港的官方語言是英語,每一間香港有限公司都必須有一個英文名稱,而中文名則是可選的。1997年4月1日起,香港公司使用中英文混合的名稱這一法例被廢止,因此在1997年4月1日之後成立的香港有限公司,是不能使用中英文混合的公司名稱的,而且英文名稱必須由3個或以上英文字母組成。

 

 

8.股東和董事有什麽區別:

股東是負責出錢的負責人,最多只是承擔花錢去購買股票的值的責任,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行政上的責任。董事是公司裏負責行政管理的負責人。沒有任何債務上的責任,但必須承擔行政上的責任。

舉例說明:某間上市公司的股票,每個人,誰都可以買其股票,你就是該公司的股東,而不是董事;董事就是有權可以在該公司裏管理行政事務的,而股東是沒有權去管理行政方面的。

 

 

9.股份轉讓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股份買家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聯繫電話、地址及持有股份數目;股份賣家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聯繫電話、地址及持有股份數目;公司資料:包括中/英文名稱、公司號碼及註冊地址。

如公司未正式運作,只須附帶一本公司章程;如公司已運作而未夠一年,須提供公司章程及財務報告;如公司已運作超過一年,須提供公司章程及核數師報告。

 

 

10.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後,在香港做生意,是否有業務範圍的限制?  

:在中國或者在歐洲的大部分國家經營的行業範圍是受到政府限制的,如想從一個行業跳到其他的行業需要向當地政府申請。而在香港,除了非法商業行爲外,香港有限公司可在香港經營任何業務。1996年12月之前,香港公司法規定在M&A裏面都要求寫清楚公司的宗旨是做什麽的,但這條法例已經廢除了,現在是不需要在M&A裏面寫公司的宗旨的了,只要您從事的業務是符合香港的法例就是容許的了。所以香港稱之爲全世界做生意最寬鬆的最高自由度的地方,當然,如果從事一些特殊的行業如“銀行”、“旅遊”、“房地産”等也需要申請特殊的牌照。

 

 

11.香港有限公司控有一個物業,應如何申報物業稅?

:香港的稅制非常簡單,一般有薪俸稅,物業稅,第三是利得稅,第四是有五種物品在進入香港要打入口稅——香煙、酒、化妝品、車、汽油,第五就是印花稅,除此以外就沒有其他稅項了。一間公司如果控有一個物業,其從物業中獲得的利潤,可單獨申報物業稅也可選擇轉到利得稅上申報。

 

 

12.如果我的有限公司因欠債而被強迫清盤,風險由誰來承擔?

:在法律上,個人和有限公司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股東負有債務上的責任,但只以其購買的股份爲限。董事沒有債務上的任何責任,只負有行政上的責任,行政責任包括申報年報、核數師報告,另外要看一看行政上有沒有什麽非法行爲引致公司倒閉的。

 

 

13.一間香港有限公司發行股份,每股HKD$1和每股HKD$100有什麽區別呢?

:根據香港的公司法例,香港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代表其在香港最高發行股票的金額,發行股份的金額是代表股東最高承擔的風險,例如:香港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爲$10,000,發行2股,每股爲$1,承擔的風險爲$2;若每股爲$100,承擔的風險爲$200。

 

 

14.公司的印章形形色色,種類很多,是否它們都具有法律效力呢?還是只有方形的原子印,並且注明 "FOR AND ON BEHALF OF",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怎樣設計印章都可以的。法律上,最高權力的印章就是鋼印,是在很重要的情況下才可以用的。基本上在買車、買樓、買股票時才用。如果不是很重要的情況下,用原子印就可以了。一份文件(例如是授權書)是否用到鋼印,是你自己自行去判斷的,但在特別情況下一定要用鋼印。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印章一定要有“FOR AND ON BEHALF OF”的字眼,才能合法代表一間公司,一般最好用方印。

 

 

15.作爲一間香港公司的股東,分紅所得到的利潤是否需要打稅呢? 

:概括香港的法例,任何一間公司的分紅,法律規定一定是稅後盈利才可以的,香港方面是並沒有雙重的稅制的。所以作爲香港公司的股東所得的分紅是不需要再打稅的,除非你分紅比美國人,就需要打稅,因爲美國是需要打世界稅的。

 

 

16.我有一間香港有限公司,如何判定是否營運呢

:一間有限公司開張之後,從公司成立日期開始,就已經算是開業了,除非在某種情況下,第一、沒有購買任何物業,第二、沒有做任何銀行的出入記錄(銀行月結單),第三、沒有做任何業務,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做DOUMENT A/C,說明公司未正式投入開業的服務。

 

 

17.個人公司、合夥公司與有限公司有何區別?

:香港公司基本分爲有限公司和非有限公司兩類,個人公司和合夥公司都屬於非有限公司。如果有限公司在運作上負上嚴重的債務時,股東或董事與有限公司是完全沒有關係的。股東只承擔出資購買股票的那部分資金,而董事就有一定的行政責任要承擔。但非有限公司負債務,當公司無力償還時,是需要東主或合夥人以個人財産來償還的。

 

 

18.逾期遞交周年申報如何懲罰?

:每年的年報需要向公司註冊處申報,提交的同時要繳交 HKD$ 105的登記費用。如過期繳交:延誤42天到3個月罰款是HKD$870;延誤3個月到6個月罰款是HKD$1740;延誤6個月到9個月罰款是HKD$2610;延誤超過9個月罰款是HKD$3480;最高罰款額可達 HKD $50,000,每天最高罰款額可達 HKD $700。其責任歸咎于董事。 

 

 

19.香港有限公司的最少資本額是多少?

:香港公司條例沒有規定一間有限公司的股本應是多少。但有一個字眼是要特別小心的,叫做發行資本,公司承擔的風險是按照發行資本來計算的,並非按照註冊資本來計算,可能該公司只是發行了兩塊錢,那麽股東承擔的風險就只有兩塊錢。而中國大陸公司的註冊資本代表該公司可以經營的營業額的大小,且需要驗資到位。但香港公司的註冊資本僅是名義資本,代表公司最高可以發行的資本是多少,是不要求驗資到位的。

 

 

20. 我擁有一間公司,共三個股東,兩個股東分別佔有30%的股份,我占40%,我們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另外兩個股東想增加註冊資本,但是我不同意,有什麽辦法阻止呢?修改公司章程有什麽條件呢?

:一般來說,持有超過50%股份的股東只要通過了股東大會要求增加註冊資本,就可以增加註冊資本了,作爲小股東,是不能不同意的。你要考慮的是發行的股份的金額,是否會由於增加了註冊資本減低你的控有權。首先在法律上,當公司增加了註冊資本,現有股東應該按比例認購。除非他們不去認購適當的比例,你就可以加大你的認購比例,所以理論上對於你來講,如果你跟足比例去認購,是不會吃虧的。因爲你的比例控制權,不會因爲這樣而相應降低。作爲一個小股東是沒有什麽發言權的:例如修改公司章程,根據法律條文規定,要75%或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通過的。假如你控有40%,基本上一般的條文是不能夠修改的。

 

 

21.我的香港有限公司是和其他朋友合夥開的,現在和其他的股東有點矛盾,不想合夥做生意了,公司共有三個股東(董事),我只有30%股份,是其中一名董事,應該怎麽辦呢?

:如果你的意見和其他董事不和,你隨時都可以退出董事,因爲董事是一個管理人員的身份,如果你不想做管理人員,只要做一個退出程式就可以了。但是股東就不同了,股東是一個私有財産的身份。例如你購買了滙豐的股票,如果無人向你收購的話,你一定要持有這些股票。不過,股東是不需要負任何行政責任的,但董事需要負責一些行政上的責任,並負有很多解釋權的。根據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律,如果沒有人去購買你的股份的話,你不可以強迫其他人去購買;如果現有的股東不願購買你的股份的話,你一定要找到另外的買家去購買,才能做轉股的程式。因此,現在首先要正式通知其他人或政府,你會退出董事職位,而你的公司會繼續運作,不受影響。但是公司賺到錢之後,法例規定會按照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去分紅,到時你作爲股東,就會得到分紅。在暫時未找到買家的時候,你只能做退出董事的程式。

 

 

22什麽叫做公司休止?

答:一家香港有限公司因爲某種原因要停止所有運作和活動,但又不想結束該公司,就可以到公司註冊處去做一個公司的“休止”程式。公司做休止程式必須符合的政府條件:應盡的公司註冊處義務,申報年報、繳交年報費用以及罰款;應盡的稅務局義務,更換BR、繳交商業登記證以及罰款;總之,公司休止之前所負的政府責任一定要做足步足才能進行休止的程式。進行公司休止的程式:召開一個股東大會,在會上宣佈公司即將進行休止的動作;得到股份持有數超過90%的股東同意該決議;將該決議以書面形式知會該公司所有董事;由該公司兩名董事或以上做出一個宣誓的程式;進行公司休止申請程式;政府完成所有審批,公司進入休止狀態。這間公司由今天起,不會再由任何的活動和運作;如果公司有任何的活動和運作要進行(如銀行戶口的操作,業務的發生等等)時,必須要馬上知會公司註冊處,否則會付上嚴重的後果!一間香港有限公司進入休止狀態之後,是可以隨時恢復運作的。必須馬上知會公司註冊處和稅務局;公司做出一個決議,決定公司何年何月何日正式重新運作;完成重新運作的程式。

 

 

23現在公司進行資不抵債清盤,公司資産只有五十萬,欠外債一百

多萬,這個錢按什麽樣的程式去償還?清盤官的費用,政府費用和其他的錢是平均分配給各個債主,還是怎樣呢?

:首先你要委託一位清盤官,怎樣分配是清盤官去處理的。一般情況下,任何剩餘資産是會先支付一些政府行政費,和清盤官行政費,然後是一些優先次序的債權人,如果還有剩餘,就會給股東。薪金是屬於較優先次序要求償還的項目,不過連薪金都不能出的話,政府有一個破産補償基金,是專門補償給一些不能給員工出薪金的撥款的。

 

 

24.假如我有一間香港有限公司,在什麽情況下,香港政府會對公司作出強迫清盤的程式呢?

:正常來說政府是不會強迫的,只有你的債主才會強迫你去清盤。當你的公司欠債,債主也拿到裁決,但是你不肯清還債務,人家就可以到破産管理局,申請你公司做一個清盤的程式,到時會委任律師、會計師去做清盤官,然後接管你的公司。一般情況下,其目的就是調查你現在做董事會不會做一些非法的行爲。但如果你欠政府很多責任,例如如多年未申報年報等,這時政府可能會對公司作出強迫清盤的程式。

 

 

25.結束一間香港有限公司有哪些方法:

答:結束一間香港有限公司一般有四種方法:

 、是撤銷;

 、是資不抵債清盤;

 、是資能抵債清盤;

 、是強迫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