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

美肥咖條款豁免機構 全面清查
浏览次数:1107

美肥咖條款豁免機構 全面清查

 

http://udn.com/2010/images/linedot.gif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3.03.07 02:56 am

 

因應美國肥咖條款(FATCA),金管會日前下令銀行、保險及證券等各業公會,全面清查國內金融業孰者可適用FATCA豁免機構條件,一旦列豁免機構,將可免除報送資料成本及可能被扣30%稅款的風險。

FATCA規定,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便可視為豁免機構,並列在跨政府協議的附錄中,條件包括總資產在1.75億美元以下、98%以上是本地客戶、集團內未在海外設立營業據點、未在任何其他地區招攬業務及沒有美國客戶等5大項。

為因應FATCA,金管會除與美方接洽協商簽訂跨政府協議外,最近也發函要求各金融業公會,全面清查國內金融業哪些公司符合豁免條件。對於有多少金融機構可受惠,金管會官員表示,尤其是98%以上是本地客戶這項條件,要等金融機構清查後才能知道。

列豁免機構有何好處?官員表示,至少可以不必報送資料給美國國稅局,可以減少作業成本,除此,也可免除跟其他金融機構往來時可能被扣繳30%稅款的風險。

美國政府祭出「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要求全球金融機構向美國通報美國人金融資料以供查稅,國內金融業稱之為「肥咖條款」。

受影響的不僅是金融機構本身,包括國內投資人透過銀行信託資金投資境外基金,或買國內投信業者發行的海外基金,只要是投資到美國地區,投資人也會受波及,影響層面相當大。

我國行政院已裁定,比照日本模式,與美方簽訂跨政府協議因應FATCA。所謂日本模式,是由金融機構將客戶同意提供的資料,報送給美國國稅局;客戶不同意提供部分,則以總數金額報給美國國稅局,相關作業成本可降低。

金管會已與美接洽商談跨政府協議時間,並於日前將修法建議案呈報行政院,由行政院裁示,建議案包括修改銀行法、個資法、稅捐稽徵法,或雙方簽訂租稅資料交換協議送立法院審查。

http://udn.com/NEWS/MEDIA/7741767-3018584.gif?sn=1362523407036


圖/經濟日報提供

  /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3/03/07 經濟日報】



美肥咖條款豁免/國內小型金融業 多數合格

 

http://udn.com/2010/images/linedot.gif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3.03.07 02:56 am

 

國內多數農漁會信用部及小型金融業可望符合FATCA(美國肥咖條款)的豁免機構條件,一旦符合,是否成為美國客戶資金的「避風港」?會計師事務所主管說不會,因豁免條件之一是不能收美國客戶。

根據FATCA規定,要成為豁免機構的條件有多項,其中最重要的是,總資產規模在1.75億美元以下等5大項。

至於其他條件,因國內相關法令都有規定,因此多數可符合,如須遵循洗錢防制法規定、導入KYC(認識你的客戶)等。

根據主管機關初步估算,國內多數規模很小的農漁會信用部,應該都可以符合豁免條件,甚至一些規模小的本土券商也可以豁免。

一旦農漁會信用部等小型金融機構被列為豁免機構後,一些美國客戶或雙重國籍客戶的資料會不會移轉到這些機構避開美國國稅的追稅?會計師事務所主管表示,不可能。因FATCA 規定的豁免條件中還包括,不能有美國客戶。

因此,這些小型的本土型金融機構,如果要列入FATCA的豁免機構,就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2013/03/07 經濟日報】